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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1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有力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渎职侵权等案件;查办严重侵害群众经济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查办招投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行贿、介绍贿赂等案件,特别是要从严惩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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