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7日 星期三,欢迎光临本站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触屏版
浏览手机站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房屋土地
人民法院案例及法答网检答网问答精选
司法实践
法律信息、政策文件
乡村经济
法律、政策、文件
公司企业
农村金融
合同类案件裁判观点汇总(一)
婚姻家庭
人民法院案例及法答网检答网问答精选
法律信息、政策文件
农民工专题
法律法规
合同保险
工伤专题
工资专题
争议处理
律师文集
业务随笔
法律信息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
法律新闻
首页
>
法律新闻
>
法律新闻
法律新闻
法律新闻
更多分类
更多
法律新闻
最高检发布6件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更加注重精准规范和办案质效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 明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网络保护等六大重点关注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国务院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第四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合肥召开
合肥“预付宝”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为预付式消费上一把“安全锁”
法律新闻
国家安监总局:单位须监护员工职业健康
文字:
[大]
[中]
[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0/12/8
浏览次数:
一键分享
新京报2010年12月8日消息,国家安监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应做健康检查,单位还应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通知专门提及单位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该档案应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上一个: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下一个:
财政部制定暂行办法规范公益捐赠票据使用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