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8月10日 星期日,欢迎光临本站 

法律新闻

农业农村部修改废止12部规章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8/9     浏览次数:    

2025年8月8日消息,为了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增强部门规章的实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农业农村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10部规章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两部规章予以废止。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本次规章清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与上位法做好衔接,修改4部规章。根据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修改《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和《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强化对两个流域违规投放外来物种和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行政复议法关于案件管辖和行政诉讼法关于诉讼期限的规定,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有关复议诉讼的条款,统一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办理;根据种子法,修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申请,取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的规定,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直接核发许可证。二是围绕促进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修改6部规章。聚焦解决农药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着眼促进远洋渔业健康发展,修改《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按照严格品种管理、保护育种创新、服务生产应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修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三是围绕确保相关规定的协调性,废止两部规章。鉴于《吕泗、长江口和舟山渔场部分海域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相关内容已被《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替代,相应废止原规章。《决定》涉及10部规章的修改和两部规章的废止,对于新的制度规定需要为相对人留出足够准备时间,为此,《决定》分两类情况明确了相关内容的施行时间:一是修改农药管理领域4部规章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修改、废止其他8部规章的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将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宣贯培训,解读《决定》修订背景、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等,让企业群众、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深入了解农业农村部利企便民、规范管理的鲜明态度,确保相关制度落实落地。”上述负责人说。“《决定》公布后,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规章共有145部,涵盖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打牢了‘三农’发展的制度根基,但个别早期制定的规章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需要进行修订完善。”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任务要求,抓紧推进相关规章制修订,同时加强对规章制修订过程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研究论证,确保每部规章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