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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合肥市11部门联合发布提示 谨防预付式消费风险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8/16     浏览次数:    
2026年8月15日消息,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谨防预付式消费风险优选合法合规的预付资金托管平台消费的联合提示”。提示明确要求,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对于恶意卷款跑路行为,多部门也划出了“红线”。明知资不抵债或经营难以为继,仍以低价促销、充值返现等噱头诱骗消费者大额充值后跑路的,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将依法打击利用预付卡业务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另外,提示还倡议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入驻合法合规的预付资金托管平台,也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此类平台进行预付消费。(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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